2)其他优惠待遇
外国投资企业,将从企业取得的合法利润再投资于共和国境内,经营期5年以上的,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的,可以退还其在先期投资部分已经缴纳的全部所得税,其他部门的可以退还50%的所得税。
3)交易税
生产部门的外国投资企业出口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,可以免征交易税。
4)利润分配所得税
外国投资企业在共和国境内进行企业活动而取得的分配所得税所得,免征税款。
5)下列情况免征关税
属于投资部分的固定资产,免征进口关税。属于投资部分的原料、材料和经营物质免征进口关税。